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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月21日,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桐柏縣對楊士付強姦、猥褻兒童一案進行公開宣判。
  被告人楊士付原系桐柏縣某鎮小學一名教師,自2012年春至案發,楊士付對所在學校2名女學生實施姦淫,對多名女學生多次實施猥褻行為。
 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,被告人楊士付犯強姦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,剝奪政治權利四年。決定執行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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