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記錄3/24日
帶著媽媽坐上接駁車前往長庚,11點會客看護也拍了背。接近中午12點,護士將爸爸轉到復建大樓,在加護病房爸爸的尿袋都是血尿,然後還胃出血,真不知爸爸又受了什麼罪?為何尿袋都是血?中午要灌牛奶發現鼻胃管有出血暫時不灌,爸爸你一定要加油!我們再難過也要堅強,不能倒下去。
昏迷指數3,通常是沒希望,我們也決定,轉到復健大樓後,就看爸爸自己的造化,我們不打算救爸爸了,不知道爸爸會不會怪我們?每個人都想救親人,但救了也等於害了爸爸,我們痛恨自己無能、痛恨自己不是大官、痛恨自己家濟不好、痛恨肇事者,沒想到爸爸的後半輩子是如此痛苦.......。
下午大哥請看護買了一些必備用品要給爸爸用的,老天爺保佑爸爸的痰能順利抽出,呼吸順暢。
晚上6點17分到光華派出所了解車禍發生時是怎麼通報的?吳員警在開會,所以坐在旁邊等了一會。6點半會一完吳員警問我:「當初大埔派出所是怎麼說得?」於是我們將車禍始末告知了吳員警。櫃台的執班人員表示,當天就是吳員警中午12點多去我家樓下 (當天吳員警正在外面巡邏),並在樓下按對講機。
我說;「對講機不是一個正確的找人方法,因為有些公寓的對講機是有電鈴聲,但樓上聽不到,亦或是員警也有可能按得不夠深,所以電鈴就不響」。我又說;「為什麼不像晚上那兩位員警一樣上樓找人(樓下的門是關的,但輕輕一碰就可以打開)」。執班人員說;「電鈴壞掉也是沒辦法!確實有到你們家按電鈴」。然而吳員警竟說有很多勤務在身很忙。於是我回說;「很忙~就不去找人,都人命關天了」。吳員警說;「當天下午2點交接,在1點多時也有找過我們 (巡邏車),也回報給大埔派出所說;家屬還是沒連絡到」。
2點之後到晚上9點多至少還誤差7小時,最起碼我們也要知道7小時是怎麼找人的,也有可能根本沒再找人。3/24日現場執班人員和吳員警表示,到了晚上8點多交接,還有接到他們要光華再找家屬。所以晚上9點多才會有2位員警再度前來家裡告知。吳員警說;「通常對方要我們找人,我們是會去找,找不到也會回報說;找不到人,那2點後沒再找,是因為每2小時就換班交接,很可能在忙沒說,或是忘了。但原則對方還是要一直持續來要求我們這邊找人,我們才會繼續找人,沒繼續要求找人,可能就不會去找了」 (靠~我現在真希望我爸是總統,我看你們這些員警是不是挫咧等)。
吳員警聽執班的2點同事說;2點後沒再接到電話要找家屬,所以要我們再去大埔問,問2點後還有沒有持續要光華找人才對!(天理何在)
為了要更清楚當天的執班人員有沒有繼續找家屬,我跟吳員警要求當天2點到9點的所有執班人員的大名,想一一釐清,但吳員警表示,交接的員警很多,怎麼問起?要我自行再去問大埔,感覺光華非常不負責任,你們這些交通小隊、大埔、光華一直互踢,實在是受夠了,這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,汗顏~於是我一樣得不到答案離開警局回家。
一回家就打去大埔找蔡員警,將光華的對話說給大埔蔡員警聽。我跟蔡員警要3/5日2點以後的執班人員表,想一個一個去釐清,然而蔡員警回說;「你們到底要追究什麼?」我覺得這句話,竟然是從員警的嘴巴大剌剌說出來 。我回他「都人命關天了,你們要我打給誰,我就打給誰,這樣踢來踢去是什麼情形?明顯通報有問題,還問我們要追究什麼?那你的意思是說;事情發生,老百姓無權過問,警察都是對的」。蔡員警說;「我們也只是幫忙找人,最主要的是交通小隊的承辦人員有沒有持續要他們找人才對」。 光華踢到大埔、大埔又踢到交通那邊,撲朔又迷離,被你們這些無能的員警,呼之來、揮則去的態度,更是心冷極了。
於是再打去找承辦人員許員警,晚上8點多打去。執班人員說;許員警去處理交通事件,之後再打第2通,許員警還沒回來,打第3通,執班人員說;也是還沒回來,於是快12點了,也就做罷不找,因已深夜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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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teqh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